跳转到内容

对于优生学家来说,贫穷本身就是不合格与基因缺陷的象征

在美国,三种重叠的群体不成比例地遭到迫害:女性、有色人种和穷人。优生学家倾向于认为,不道德的行为就是基因退化的证据。由于女性的道德受到更加严格地监督,性欲遭受管控,因此她们更加容易被强制绝育。

“优生学家对男性和女性的绝育有不同的理由,”丽贝卡·M·古晋(Rebecca M. Kluchin)在《人神共愤的美国绝育与生育权,1950–1980》中写道,“他们将女性绝育以控制其性欲;将男性绝育以惩罚其犯罪行为。”直到1961年,超过6万人依照法律要求绝育——其中61%为女性。在一些州,这样的法律只适用于年轻女性。

其次,优生学家认为有纯正北欧和盎格鲁-撒克逊血统的人拥有最佳的基因。有色人种则已经是平均标准以下的基因,因此当他们有犯罪行为、未婚先孕或是在智商测试中表现不佳,便非常有可能被强制绝育。

伊莱恩·里迪克(Elaine Riddick)就是一个例子,她是一位13岁的黑人女孩,被邻居强奸后怀孕。“我只记得去了医院以后,他们把我关进一个房间里,”她回想道,“当我醒来的时候,我发现肚子上被缠满了绷带”。直到多年以后,当她和丈夫不能怀上孩子时,才知道当时被做了绝育手术。她还在州政府的记录中发现,自己竟然被标上了“淫乱”和“低能”。

最终,对于优生学家来说,贫穷本身就是不合格与基因缺陷的象征。贫穷的白人和贫穷的有色人种同样都是优生绝育的首要目标。绝育法在工业化觉醒时期的实施绝非巧合。下层阶级在社会中愈发频繁的流动使上层和中层阶级的美国白人大为惊恐,对于这些穷人带来的问题,大多数人并未从经济角度分析解决思路,而是选择了支持优生的论点,穷人的增长应该归咎于贫民和罪犯。

矛头直指贫穷的南方人,他们中的许多人都“遭受了绝育,也就是后来众所周知的‘密西西比切除术’”,丹霍德这样记录道。1942年在最高法院进行审判的斯金纳与俄克拉荷马州的一案甚至将白领罪犯从绝育惩罚中剔除,并改写法律以将其明确地针对穷人。


“低能”女性该不该生孩子?

Meagan 利维坦 2017-01-03

https://mp.weixin.qq.com/s/O-jboR8UlnkR1DNoeRCPVw

欢迎随手转发到朋友圈。寻求转载授权,请关注微信公众号航通社 (ID:lifeissohappy) ,并在后台留言输入关键字转载。转载时请保留版权信息。